联系人:杭州律师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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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交通事故法律咨询,私了好,还是起诉好? 2012-01-19 郑君律师您好,我在今年4月5日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汽车和出租车相撞,对方为主责(7成),我是次责(3成),双方汽车都已评估修复,但是对方出租车内有一个63岁的男性客人,头部受伤后开刀取血块,共花医药费2W多。对方预付了1.4W,我付了1W。问题是去交警队处理,伤者,提出了一大堆医药费以外的费用大概在2W多点,一是工资,二陪护费、三是营养费,60元/天,四是送医生的红包1500元,还有精神损失费8000元,还有其它杂七杂八的东西。总共是2W多。后来经过协商他说最低价是10000元,要不就做伤残鉴定、起诉。请问郑律师,像我这种情况是起诉解决还是协商处理好? |
答:杭州交通事故律师网郑君律师为您解答:对方开颅手术的,一般构成10级伤残。 由于对方超过60岁,没有误工费赔偿,营养费按伤残级别定,出院后,如果医生或者伤残鉴定没写明需要营养费的,那么不需要赔偿的,但对方年龄大了,营养费可能支付出相对来说比较多点,红包肯定不在认可范围,送红包是对方的行贿行为,这个不需要认可,精神损失费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打官司,十级一般可以认可5000元,否则不予认可。
//这个案子医药费的1万是你全额赔偿,超过部分你和出租车按比例赔偿,出租车有没有座位险是他的事情,赔得到赔不到与你无关。
//你这个案子对方狮子大开口了,不理他,建议让对方起诉,一切按法律程序来走,对于你来说保险理赔也方便很多。具体的建议咨询郑律师,咨询热线:15372098360 2012-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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