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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乘醉酒司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适当减轻肇事司机的赔偿责任

作者:佚名   时间:2012/2/17 23:31:28   来源:交通律师事故网   点击:3808   [ ]

    杭州交通事故律师网郑君律师答疑:搭乘受害人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人身安全应负有适当的注意义务,应该知道酒后驾车具有高度的人身危险性,受害人明知司机酒后驾驶车而仍然搭乘,疏于对自己人身安全的注意,放任自己处于危险状态之中,对自己损害后果的发生具有一定的过错,应自负一定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因此,应适当减轻肇事司机的赔偿责任。


关键词:交通事故赔偿,撘乘车辆,醉酒驾车,减轻赔偿责任,肇事司机,撘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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