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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自行协商赔偿数额 保险公司应依法理赔

作者:网络   时间:2012/1/8 10:55:00   来源:交通律师事故网   点击:4973   [ ]

    杭州交通事故律师提醒:交警要求车主在发生稍微交通事故后立刻撤离现场是有法可依的,保险公司要求车主在现场等待勘查的做法直接导致车主违背交通安全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70条划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稍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晰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下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第五十一条,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的,保险公司应当依法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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