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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某危险驾驶——酒精含量最高

作者:佚名   时间:2012/6/6 10:43:03   来源:交通律师事故网   点击:7270   [ ]

【案情概要】
  2012年1月1日下午,被告人康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从瑞安市飞云街道驶往瑞安市东山街道方向。当日17时许,途径瑞安市东山经济开发区东港路525号前地段时,车辆左侧车身与左侧同方向由高某驾驶的轻型普通货车右侧车身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当日17时40分许,被告人康某被提取血样,经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419mg/100ml。
  瑞安市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康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入选理由】
  本案是全市醉驾入刑一周年以来,酒精含量最高的醉驾案件,超过入罪标准80  mg/100ml的五倍,据医生介绍,人体血液中酒精浓度达到300mg/100ml已经思维混乱,视觉模糊,走路都有危险,遑论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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