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浙江省交通事故八级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赔偿金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医疗费:
以实际支出为准,附医疗机构的证明,如收款凭证,结合病例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对于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予以赔偿。
八级伤残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为: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注:伤残伤残系数是指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是伤残的等级。
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971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437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3071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644元;
(一)按浙江省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30971元(即30971元*20年*30%,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精神抚慰金:1.5万(这是浙江大致的赔偿数额,并不绝对)。
(二)按浙江省农村居民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13071元(即13071元*20年*30%,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精神抚慰金:1.5万(这是浙江省大致的赔偿数额,并不绝对)。
杭州交通事故律师郑律师提醒:交通事故诉讼看似简单,其实内含众多玄机,赔偿数额计算并非简单的各赔偿项目累加,其中涉及到举证责任的分配及诉讼技巧的运用,如果交通事故赔偿数额较大的,或对赔偿项目有争议的,建议聘请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杭州交通事故律师郑律师联系电话:15372098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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