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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膝关节损伤什么时候去评伤残? |
作者:郑君律师 时间:2023/3/14 14:31:06 来源:交通律师事故网 点击:1270 [ 大 中 小 ] |
目前,法律上规定,伤者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损伤和损伤引发的并发症经治疗后终结就可以去评残,核心问题是如何确认伤者的伤情已经治疗终结。从医学的角度来分析,伤者的症状和体征符合临床治愈或临床稳定,可以视为治疗终结。
1、膝关节损伤临床治愈
膝关节关系正常,关节无疼痛,行走无不适,关节稳定,功能完全或基本恢复。
2、膝关节损伤临床稳定
关节关系正常,可留有疼痛不适、功能轻度受限。
3、膝关节损伤治疗终结时间
a)膝关节软组织钝挫伤为2个月;
b)膝关节捩伤为3个月;
c)膝关节多根韧带损伤为6个月;
d)膝关节脱位伴骨折为8个月;
e)膝关节开放性脱位为6个月。
这里,我们要特别提醒,不同的伤者,自身情况、损伤情况、临床治疗情况和恢复情况都是不一样的,所以,上述的治疗终结时间仅仅是一个参考时间,最终的治疗终结时间还是以实际治疗的时间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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