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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双方未发生碰撞,交警又无法认定事故责任,民事赔偿如何确定?

作者:郑君律师   时间:2019/11/19 21:12:51   来源:杭州交通事故律师   点击:3694   [ ]
笔者近期在办理一起重大颅脑损失的交通事故案,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本案为顾问单位的驾驶员在履行工作职责中发生,老板特别交代本案一定要胜诉,要不然投保的100万第三者责任险不够,公司承担不起赔偿),本案麻烦就麻烦在事故发生地没有监控,在案证据交警又无法查明事故原因,交警最终出具了一份事故证明。笔者也代理了不少事故无法认定的交通事故赔偿案,对于此类案件并没有说明办案难度,但此案尤为特殊,事故双方未发生实际碰撞!!!未发生碰撞!!!

笔者接受委托后鉴于案情重大,第一时间让助理律师去法院开具了协查函,去交警队调取了所有的案卷材料,包括交警的现场勘察图、事故现场照片,鉴定报告意见书以及当事人的笔录、证人证言的笔录等等。笔者详细查阅了所有的案卷材料,也仔细的询问了当事驾驶员,后确认事故发生时双方驾驶员都系直行,十字路口没有红路灯,但在案证据可以明确,非机动车方存在超速行驶、未佩戴头盔(导致伤情加重),非机动车制动性能不足(也即刹车不好)等过错,更为严重的是,电动车倒地位置距离委托人驾驶的车辆相距十几米远,故代理人认为,本案非机动车方的倒地受伤与委托人无关,本次事故与委托人没有因果关系,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笔者认为,上述的意见虽然站得住脚,但法院考虑伤者的实际情况,若没有侵权方来承担责任,对伤者来讲无疑是一个重大的打击,这也是笔者最为担心的地方,法律不外乎“人情”!

本案目前法院尚未判决,期待能获得一个较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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