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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作者:网络   时间:2014/5/10 12:23:17   来源:交通律师事故网   点击:3428   [ ]

提醒:本人提供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法律依据、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意在使受害人、肇事方了解其权利和义务,从而在协商的过程中最大限度的维护合法权益。因诉讼涉及举证责任及严格的法律程序,不建议受害人、肇事方依据本文章自行起诉、应诉,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及损失。

根据山东省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发布的《2013年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一、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46386 元
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64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112元。
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620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393元。

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受害人没有达到残疾或者死亡的后果)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 30元×住院天数(仅限于住院期间)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仅限于住院期间,一天参照50元/天计算)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据)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8、后续治疗费
9、丧葬费46386除以2
(2014年计算标准)
(二)受害人死亡赔偿金(2014年计算标准)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  28264×20年=565280元
农村居民  10620元×20年=212400元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28264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10620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28264元×5年=141320元
 10620元×5年=53100元
(三)、受害人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28264元×20年=565280元×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10620元×20年=212400元×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28264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10620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28264元×5年=141320元×伤残赔偿指数
 10620元×5年=53100元×伤残赔偿指数
 
  (四)、被抚养人生活费(以下计算后除以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1、未成年人 计算至18周岁
2、无民事行为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
城镇居民 17112元×20年=342240元
  农村居7393元×20年=147860元
3、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17112元×[20年-(实际年龄-60岁)]
 7393元×[20年-(实际年龄-60岁)]
4、受害人在75岁以上
 17112元×5年=85560元
 7393元×5年=36965元

交通事故发生后,千万不要着急,更不要盲目的调解与诉讼,在哪儿告?告谁?告什么?一定要搞清楚,否则一旦启动,进入司法程序,恐怕结果就不由您决定了。有时不同的程序会使诉讼结果大相近庭。 良好的诉讼开端是官司成功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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