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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作者:佚名   时间:2012/8/30 9:23:41   来源:交通律师事故网   点击:3128   [ ]

    杭州交通事故律师网郑律师提醒: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于一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请求权,就丧失该请求权的法律制度。也就是说, 权利人虽然享有要求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但权利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行使,否则就丧失了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请求权。
    要说明的是,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也应该受理,但如果赔偿义务人以原告起诉的时间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进行答辩,并拒绝履行义务,法院会判决权利人败诉。
附: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 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一百六十八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被告能否就同一事故中己方所受到的人身伤害和车辆损失提出反诉?
被告可以在一审时就自己的人身损害和车辆损失提出反诉,反诉与本诉可以合并审理。如果在一审时没有提出反诉,在二审中也可以提出,由二审法院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只能另行提起诉讼。
附:
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一百二十六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百八十四条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立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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