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4月26日  星期五  本站公告: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平台正式上线运营  ·西湖区发生交通事故,工伤、交通事故赔偿得到双份理赔;  ·西湖法院半挂车交通事故案,两份交强险范围内得以赔偿;  ·西湖法院代理原告,交通事故赔偿得以理赔;  ·在富阳法院代理对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不服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得以翻案;  ·下城法院历时两年的交通事故案,最终得以赔偿  ·舟山交通事故案代理被告,不掏一分钱,全由保险公司理赔  ·关键字:杭州交通事故律师,杭州律师,交通事故律师,交通事故法律咨询,浙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标准计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郑君律师   收藏本站  
       法律咨询

联系人:郑律师
咨询热线:15372098360
                   15372098360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香积寺东路99号三楼(拱墅法院旁)

 首席律师  交通索赔常识
 交通事故处理  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诉讼  交通刑事犯罪
 交通事故案例  法律文书范本
 交通法律法规  伤残鉴定
 保险理赔  聘请律师须知
 杭州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划分详细图…
 什么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对杭州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如何申请复核?

作者:佚名   时间:2012/8/7 22:42:35   来源:交通律师事故网   点击:7880   [ ]

   杭州交通事故律师网郑律师提醒: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只有一次,重新认定决定是对该事故责任的最终认定,对重新认定决定不服的,不能再次申请重新认定。杭州交通事故律师再次提醒:复核的是以普通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是不能申请复核。

  一、申请人的资格问题

  1、申请人必须是交通事故当事人。

  2、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

  事故当事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对事故责任不服的,可以代理无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当事人提起责任重新认定申请。但申请人仍是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是以代理身份出现。事故当事人丧失了行为能力,其近亲属可以当事人的名义申请重新认定事故责任。当事人死亡的,其申请人资格转移由其近亲属享有,其近亲属可以自己的名义申请重新认定。这是申请人资格的继承,其地位等同于当事人,而不是代为申请。

  3、委托代理人

  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授权而发生的代理是委托代理。委托代理人以委托人的名义,申请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申请责任重新认定。

    二、在事故中不负事故责任的当事人提出申请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三、申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

    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申请人必须在法定的3日期限内申请。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

    四、申请人须递交以下材料:

    1、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应载明申请的主要事实、理由、要求和申请人签名、申请日期以及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等);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4、当事人死亡的,须递交由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5、委托申请的,须递交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所委托律师的律师执业证的复印件。

    关键词: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认定书不服,申请复核,杭州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律师

上一篇: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性质的认定
下一篇: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救济途径演变